1、不交诉讼费撤诉还用交钱吗
不交诉讼费撤诉还用交钱,但具体金额会减半。
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,若起诉人(原告或上诉人)在案件受理之后、宣告判决之前自愿申请撤诉,并且人民法院裁定准许,那样起诉人需要负担案件受理费,但此成本会根据减半的规范交纳。
这意味着,即使撤诉,起诉人也需承担肯定的诉讼成本,以示对司法资源的合理用负责。
2、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是什么
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,依据案件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,主要包含财产案件、非财产案件、常识产权民事案件、劳动争议案件与行政案件等。
1.对于财产案件,其交纳标准主要依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,根据分段累计的方法交纳。比如,低于1万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;超越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则根据2.5%的比率交纳。
2.非财产案件的交纳标准则相对固定,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,涉及人格权侵害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等。
3.常识产权民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也有其特定的交纳标准。
4.行政案件中,商标、专利、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,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。
法律快车提醒,若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且异议不成立,也需交纳肯定金额的成本。
3、申请撤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
申请撤诉并不是随便为之,而是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。
1.申请人需要是具备撤诉权的主体,包含原告、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,与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样可以提出撤诉申请,但其撤诉不影响原、被告之间的本诉进行。
2.撤诉需要是原告自愿的行为。这意味着,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,不然其他人不能强迫原告撤诉,审判职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动员原告撤诉。
3.撤诉需要合法。
申请撤诉的时间需要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、宣告判决之前;
申请撤诉的人需要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;
撤诉在实体上不能有避免法律的行为,不能违反现行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也不能损害国家、集体和别人的利益。
4.撤诉需要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。原告申请撤诉后,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审察,若申请符合条件,则裁定准许撤诉,案件审理终结;若申请不符合条件,则裁定驳回申请,案件继续审理。